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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卖20天以死保贞操
作者:未知 来源:网上转载 日期: 200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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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到玉林打工的少女被小偷偷光钱后,陷入困境的她被“恩人”收留。当她努力寻找工作欲赚钱报恩时,“恩人”却将她以3500元钱卖给了一名男子做妻。落入虎口的她,为保住自己的贞操,与“丈夫”展开了长达20多天的抗争  

  
  
    
 打工妹深夜陷入困境  


  现年19岁的陆梅,出生在陆川县一个农民家庭。去年5月,她带着400元钱匆匆来到玉林打工。到玉林30多天后,本想通过打工赚钱供两个弟弟念书的她,没想到不仅工作没着落,身上的钱反倒花了不少。  


  当年5月30日,走到大街上的她,突然发现自己仅剩的100多元钱不翼而飞。夜已经越来越黑,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身无分文的陆梅急得流下了眼泪。  


  就在这时,一名中年妇人走过来扶起她:“姑娘,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在这里干什么?”“大姐,借点钱给我吧,我的钱被小偷偷光了,我回家后马上寄给你!”陆梅恳求道。该妇女听后,不慌不忙地和她攀谈起来。交谈中陆梅得知中年妇女叫冯珍,家就住在玉林城里。“这样吧,你先到我家暂住一宿,明天再作打算怎么样?”冯珍说。  


  陆梅被这名“热心”妇女的举动感激得热泪盈眶。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已经掉进了陷阱。  


  “恩人”让她掉进了深渊  


  现年38岁的冯珍,原是浦北县人,10年前嫁到玉林,是个无所事事的人,有过拐卖少女的经历。  


  “我看你是个好姑娘,我家房子大,丈夫又常年不回家,你就住下来慢慢找工作,赚钱之后再给我房租就可以了。”冯珍想方设法把她挽留下来。  


  接下来,冯珍不仅供她吃住,每天还对她嘘寒问暖,关心她找工作的情况。这时,陆梅做梦也没想到,冯珍已开始物色“买主”了。陆梅在冯珍家住了20天,先后自己联系了两份工作,可都因冯珍不同意辞掉了。  


  一天,陆梅很难为情地对冯珍说:“大姐,我在你家白吃白住了20多天了,现在还找不到工作,我真的不好意思再住下去了。”  


  “这样吧,我在浦北认识一个烟花厂的老板,在他那儿干,每月可赚七八百元,手脚勤快可赚上千元。是我多次说情,老板才肯接受你的。”冯珍对陆梅说,其实,冯珍已经将陆梅以3500元的价格卖给了该男子。  


  “冯姐,你就是我的亲姐啊!以后,我一定感谢你。”2003年6月30日一早,冯珍亲自送陆梅到玉林汽车站,并帮她买好了去浦北的长途客车票,临行前,冯珍又将几十元钱塞进了陆梅的裤兜里,并说:“到那里好好干吧!有空时回来看看冯姐。”陆梅自然又是一阵感动,然后跟一个自称是冯珍表哥的男子一路颠簸来到浦北县六银镇。该男子带陆梅到了覃东家后,对陆梅说:“今晚你在这里住上一宿,明天一早会有人带你去上班。”之后便匆匆离开了。  


  死守“贞操底线”20天  


  该男子走后,疲惫不堪的陆梅刚进入梦乡。不久,一名自称叫覃东的男子闯进了陆梅的房间。  


  “冯姐把你卖给我了!”覃东走进房间后,即这样告诉陆梅。陆梅听后,顿时浑身发抖,如同掉进一个万丈冰窟。“你想干什么?”当覃东宽衣解带要上床时,陆梅惊恐万分。“今晚是我俩洞房花烛夜,我想干什么你不知道吗?想不到你还这么漂亮,花点钱真值得。”覃东笑嘻嘻地说。  


  “你不要过来!否则我一头撞死在这里!”陆梅急得泪水簌簌地掉了下来,并大声呼叫。覃东见状有点顾忌:“只要你嫁给我,我会好好待你的。今晚我不逼你,你好好休息吧。”说完走出了房门。  


  心慌意乱的陆梅伤心地痛哭了一夜。第二天,她早早起来准备溜走,但覃东早有防备。第二天晚上,覃东又要和陆梅同房。覃东坐到陆梅身旁不时动手动脚。“你不要逼我,让我考虑考虑吧!”陆梅急中生智。可覃东越来越按捺不住了,几次扑向陆梅,都被陆梅死死顶回去了。  


  在覃东家住了10多天,每天晚上,陆梅都不敢睡觉,覃东每次想占有她,都被她拼命挡回去了。有几次,覃东想来硬的,她就抱着头往地板上撞,直到撞得头破血流,覃东才罢休,最后她保住了最后防线。  


  2003年7月20晚,酒后的覃东又来到房间,他那双充满血丝的眼睛死死地盯在陆梅的身上,陆梅被吓得哆哆嗦嗦地缩在床角,随后她跪下来哀求:“大哥,我们相处在一起不适合,不会幸福的,求求你放过我吧!我会感激你的,我爸妈还在等着我回去呢,他们不见我会很着急的。”“不行!为了你,我已经花了这么多钱,何况我有钱,有房子,你嫁给我有什么错。”覃东还下了最后“通牒”:“我对你的忍耐已经非常有限了,再给你5天时间考虑,到时你还不肯嫁给我,我只好先斩后奏了!”说完便“砰”一声关上了房门。  


  以死保节最终获救  


  陆艳青知道覃东此番话绝对不假,但当她每次差不多快绝望时,她还是顶过去了。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她只好决定绝食。接下来几天,陆艳青将饭悄悄倒掉,而且滴水未进,决定一死了之。  


  2003年7月25日,已经极度虚弱的陆艳青突然昏迷倒地,覃东这才知道她已经绝食4天了。最后,覃东请来医生,才把陆艳青治好。然而死意已决的陆艳青,又于2003年8月4日下午,拿起预先准备的半瓶“乐果”农药一喝而尽。这一次,她又未能如愿。当覃东走进房间发现陆艳青倒在床上口吐白沫时,慌忙地把她送到了六银镇卫生院。或许命不该绝,医生经过24小时的抢救将她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这名少女为何要结束如花的生命?又为何从陆川县跑到浦北来喝农药?医生把陆艳青抢救过来后觉得事情很蹊跷,并立即向警方报了案。  


  最后,劫后重生的陆艳青在警方的护送下回到家乡,终于见到了自己的亲人。2003年10月19日,浦北县公安局六银派出所将冯珍抓获归案。2004年5月中旬,冯珍因涉嫌拐卖妇女罪被浦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冯珍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0元。(文中被拐少女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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