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参保人员就医须知
1、参保人员来我院就诊、挂号时请出示您的医保手册,用现金挂号,并购买医保专用处方。
2、就诊时医生根据病情开据处方和检验单,您凭此单到划价窗口划价使用IC卡或现金交费后到医院药房取药和进行有关检查。
3、您若使用IC卡交费,应使用医保专用处方,医生给您开药时要遵守以下原则:医保专用处方开据的药品必须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名录》的药品。凡用一般处方开的药品(麻醉药除外),请您用现今支付。
4、使用IC卡交费,插卡后请准确输入密码,如果密码有误或卡上余额不足时,收费处工作人员会及时告知您,您可改用现今支付。
5、经省医保中心鉴定列为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凭挂号单和本人医保手册到我院医保科进行审核、登记,并建立门诊慢性病病历。
6、需要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请您凭医生开据的住院证和本人医保手册到我院医保科进行审核,审核后方可到医院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并预付住院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