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检验后发现,死者颅骨骨折,颅内出血;左肩胛区有一个不完整的鞋印样的皮内出血。估计已死亡2~3小时,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
刑侦人员对死者背上的鞋印样皮内出血鉴定后,认为这是某厂生产的24码男塑料鞋造成的。据邻居群众反映,发案当天下午二时左右,有人看见住对面街的小李曾在徐太太的门前停留过一段时间。后来,公安人员在小李家里找到一对该厂生产的、尺寸大孝花纹磨损程度与造成死者背上皮内出血一致的塑料鞋。在事实面前,小李坦白了作案的过程。他今年14岁,在某中学读初二,那天因赌博输了钱,中午路过徐太太家,便偷了她院内的一堆废铁,准备拿去卖。恰好徐太太听到响声,出来制止。小李顺手拿起一段铁条往徐太太头上连击数下,徐倒地后,他还怕徐不死,再往她背上狠狠踩上一脚。这就留下这个为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鞋印样皮内出血。
为什么在背上踩上一脚可留下这个鞋印样出血呢?因为当时天气较热,死者身上只穿单衣,当背部受到穿鞋的脚这个钝器猛烈打击时,由于暴力挤压、牵拉和撕裂作用,使受压部位组织受损,皮内及皮下组织中血管破裂,血流入组织间隙,从而形成了皮内及皮下出血。同时,由于受打击的肩胛区的下方为骨组织,软组织较少,皮内出血较少扩散,故出血基本局限于打击部位,这样就在死者的背上留下这个鞋樱在法医实践中,有时可见到用砖头、锤子、斧背,或某些有特殊花纹的鞭子、链条打击形成的皮内或皮下出血;在交通事故中,有时也可见到由于车轮辗压在受害者身上,留下与汽车轮胎花纹一致的皮内或皮下出血。
此外,在法医实践中,皮内及皮下出血的存在在尸体上可作为生前损伤的标志。在活体上可根据皮内及皮下出血的颜色改变,推测损伤形成的时间。一般受损伤后皮肤几乎立即出现红色,很快变成污紫色或黑色,4~5天内转绿色,7~10天内变成黄色,最后于14~15天内颜色消失。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人的肤色不同,出血部位的深浅不同及出血时间的长短不同等等,出血区的颜色变化也不完全拘泥于上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