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饭店游泳池的前厅偶尔看到她时,她正站在大厅的一个角落好像跟什么人生气,激烈大声的控诉引起许多过路人的注意。低头静静听她讲话的是一个饭店服务员。他们身边不远处有一男一女两个幼童在玩耍……又是一起服务不周的纠纷吧,我想。
我们同去的一帮大人孩子涌入游泳池。池里人不多,只有一女一男。水很凉,孩子们一沾水便大呼小叫起来。大约20分钟之后,见那前厅服务员一路直奔水中那位女士:“对不起,那个带孩子的客人一定要您道个歉。”服务员一脸难色。我听出来了,是池中这个女人与前厅那个母亲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
母亲先是远远地站在泳池大门口,也许不知池里女人会如何反映,她不安地来回挪动着自己的双脚。听到服对待孩子!你给他们的印象好像社会上尽是坏人。无论我怎么解释都没有用。”她顿了一下,提高嗓门建议道:“看来,只有你能改变他们的看法。至少要让他们认为人是可以沟通的。 ”
水里女人不依不饶,岸上母亲便又进一步疏通:“你可以不向我道歉,我是成人,可以理解你的行为。但是孩子们不能理解。我希望你能向他们说点儿什么。”我在一旁已听得很明白,不过暗暗也替母亲为难。你这不是白说吗,能做出这种粗暴事情的人怎么会向小孩子低头认错呢?
然而母亲仍坚持着不肯走,死死咬住一个要求不放:“为了孩子,你要道歉!”水中女人不再吭声,过了一务员的开场白,她一边快速奔向池边,一边大声说:“水凉。孩子大叫,你可以同他们好好讲,但怎么能大叫大骂,还把椅子扔进水里吓唬孩子呢?我们还没开始游就被吓出去了。刚才孩子跟我说,他们再也不到这里来游泳了。”水里女人一副凶巴巴相:“水凉也不能那么大叫呀,别人还游不游了?再说这儿也不是为你们一家开的,这孩子影响别人的兴致,你知道不知道?”母亲反唇回击道:“我只知道这里是公共场合,知道你没有权力这样会儿出乎意料地说了一句话:“为了孩子。……那好吧:”事情由此有了戏剧性的变化。她大声把两个孩子招呼到池边来,然后先说自己游泳如何如何好,还表示愿意亲自表演一番。两个孩子看到刚才还凶神般的阿姨转为笑脸,并费力地为他们表演仰泳、蝶泳,神情开始放松,大的还说:“这个姿势我也会。”其实到最后,这个阿姨连一句直接道歉的话都没说,但是站在一旁的母亲对缓和下来的气氛已经很满意。孩子们观察了母亲做事的全过程,终于看到了母亲苦心得来的结果:这个社会是可以沟通的。
这是一个好母亲,她并不认为三四岁的孩子的看法便无足轻重,她也没有陷入欺负与被欺负的狭隘意识而大打出手,她更不在乎花了钱没有游成泳这个物质损失,全力坚持的就是修正一个有可能给孩子造成错误印象的社会现象。凡事要尽力对孩子有个理智的负责任的交待,这应是我们这个时代教育者的特征。
让我很感动的还有那个水中女士,她虽然鲁莽粗暴,但为了孩子最终艰难地选择了妥协。她的转变使我对我们的社会又多产生了一些信心。两个成人在发生激烈矛盾时却在一个共同的前提下达成了共识,这就是“为了孩子”。这个共识难道不应作为我们社会的公德而大力提倡吗?而那位理智的好母亲难道不是提高我们今后几代人素质的最根本的基础保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