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通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第二学位”,已在我省高校渐成风气。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昨日透露,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参加高自考,我省日前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在校大学生可免试在校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当某所高校某个开考独立本科段专业报考达到一定人数时,其实践环节课程的培训及考核地点可设在考生所在学校;在校大学生毕业时若未能完成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课程的考试,可继续在我省参加考试,如需要离开本省时,省自考办可负责办理转考手续。